关于转发《关于立即开展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7

各社区、村及相关部门:

现将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全面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

各社区、村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吸取近期一系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结合平安创建工作,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火灾防控,防止事故发生。每周三下班前将《通知》中的附件3《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镇消安办杨恒处,联系电话13656714561,QQ985011453。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0日

关于立即开展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4月11日,我区三墩镇华联村43号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4月22日,萧山区闻堰街道山河村孙家里22号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一个月内我市连续发生两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深刻。火灾发生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查找原因,严肃问责,防范重大火灾发生。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居住出租房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现就做好当前居住出租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开展清底式排查

按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要求,各镇街参照“河长制”模式,对居住3人以上的出租房开展清底式排查,对属地各村出租房工作划片包干,分级负责、分片包干,逐家落实到人。要集中精力,硬化措施,深入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发动各级干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在排查过程中,各镇街要逐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表》,根据《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和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六不租”的要求,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违章建筑,必须限期清空,坚决拆除;对检查发现的“合用”场所,必须立即责令整改,清理违规住人现象;对未配备灭火器和“四件套”等设施器材的,对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未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必须责令立即配备到位;对设施器材失效的,必须立即更换;对设有防盗窗、固定金属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必须立即拆除;对存在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的,必须坚决整改;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不及时整改的出租户,各镇街要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直至彻底整改。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房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突出重点,抓好“三房”管理

针对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过称中出现的“拆迁房、腾空房、遗留管理用房”,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解决待拆迁区域无人管、管理不到位、隐患久拖不改的问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将“三房”作为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摸清底数,掌握隐患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只要房屋未拆除、尚有人居住,就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四、紧盯难点,强化电瓶车安全

各镇街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小区保安员、村巡防员等基层巡防力量加大对电瓶车停放、充电问题的巡查力度,重点强化夜间巡查力量。要按照“电瓶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电瓶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对发现的违规停放充电问题采取强制搬离、强制断电等“两个强制”措施。要严厉打击电瓶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推进集中停放点和集中充电装置建设,要求每个社区、承租人数在3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全部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充电装置。

五、强化督查,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作为此次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部署,加强指导和督察,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端,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排查和整改任务。对未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对工作中存在扯皮推诿、措施不力、督办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区政府将启动约谈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监管责任。

各镇街负责人分片包干情况于4月27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周四各镇街要汇总形成《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区消安委办公室。

附件:1.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各镇街包干责任表

3.出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西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