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年度
2020年度。
二、申报内容
2020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详见附表)。
三、申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形式。2020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原则上通过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9.137:8080/SCGF/,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申报。
(二)申报内容。2020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及自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情况。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申报单位按照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源年报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在信息系统中如实、详细填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报。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四)其他情况。
1.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报送要求。代收其他单位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申报时应包含所接收的外单位的医疗废物量,并填写《医疗废物构成情况统计表》,将填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备案。被代收的医疗机构不再独立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但要复印代收单位的申报材料留档备查。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报送要求。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外单位收集的危险废物不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纳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报送管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俗称“二次危险废物”)应纳入申报。
附件: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源年报申报操作手册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