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电商〔2019〕17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定于2019年11月在成都举办“2019川货电商节暨电子商务发展峰会和四川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线下:2019年11月下旬,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二)线上:2019年11月1—30日,电商全平台。

   二、活动内容

  (一)前期活动:市(州)资源对接、优质川货推选等。

  (二)现场活动:活动开幕式、集中体验展示展销、农商互联暨实地产销对接、品牌川货(农产品)电商区域合作推介会暨电商峰会论坛、中国(四川)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品质川货互动展示、品牌川货电商现场互动、品牌川货线上推广等。

  (三)市(州)活动:全网“川货电商节”促销。

  三、参加对象

  参加单位:各市(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省、市(州)、县(市、区)商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川货电商节:网络销售流量较好的电商平台(企业)、各类生产企业、行业组织等。

  扶贫产品展:“四大片区”连片特困地区88个贫困县以及72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农特优产品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种植业、养殖业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四川扶贫”产品供应商。

  四、工作安排

  (一)参展类别

  1.川货电商节:川酒、川茶、川食、川调、川鞋服、川家具等四川名优特新产品生产企业、种养专合作社、加工企业等。

  2.扶贫产品展:农产品、食品、饮料(含酒类)、农村特色化产品等“四川扶贫”产品。

  (二)展位类型

  线下川货电商节和扶贫产品两大类展销原则安排标准展位。需特装展单位申报所需面积,并自负特装费。

  (二)川货电商节安排

  规划展览总面积5000平方米,展位200个(规格3m*3m),组织200家电商企业现场展示展销。

  1.请各地择优推荐20个(含线上线下)以上在当地市场份额大、用户口碑好、活跃用户数量靠前的网销优势企业集中参加活动促销。

  2.将组织开展专区集中展示、社交互动、网红分享、平台专区、专项导流、主题推介、商务合作等促销活动,参与企业要积极申报。

  3.参与企业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标识、统一行动、统一宣传”要求进行主题装修与后台设置(统一标识通过报名系统后台下发),同步做好相关活动。

  4.资料提供。特色产业县需提供一份500字左右文字和3张以上图片等宣传资料,文字内容包括概述、电商工作、产业发展、产品文化底蕴等,图片要求高清晰5M以上、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参展单位和采购商需提供LOGO矢量图、二维码、企业简介等资料。参展的展品和宣传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图片资料不得侵权,内容描述符合《广告法》相关要求,不得展示假冒伪劣商品。

  (四)扶贫产品展安排

  规划展览总面积5000平方米,展位200个(规格3m*3m),组织200家左右省内扶贫产品企业现场展示展销。同时开展产销对接扶贫会、田间地头对接活动。

  1.集中连片地区和88个贫困县以及72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各组织1家以上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生产经销企业参展。参展企业请填写《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4)。

  2.请成都组织10家以上,自贡、攀枝花、德阳、遂宁、内江、眉山、资阳市各组织2家以上当地大型农产品采购企业(含电商企业)到会参加农商互联对接会或实地产销对接。同时,按照商务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突出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请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项目承办企业积极参加扶贫产品展,帮助农产品实现“上行”,找到销路。采购企业请填写《扶贫产品展采购商回执表》(附件5)。

  3.在扶贫产品展产销对接扶贫会上有签约意向的参展企业和采购企业请填写《签约合作表》(附件6)。

  4.提供材料。各市(州)要指导参展企业、采购商和贫困县做好展会宣传资料。贫困县需提供一份500字左右文字和3张以上图片等资料,文字内容包括贫困县概述、扶贫工作和参展企业情况、农产品特色等,图片要求高清晰1M以上、分辨率300dpi。参展单位和采购商需提供LOGO、二维码、企业简介等资料。参展的展品和宣传资料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展示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

  五、活动费用

  (一)免费提供标准展位和公共布展、对接洽谈活动场地。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装展位或自主开展相关活动的费用,可在国内两大活动切块资金中列支。

  (三)市(州)、县(市、区)政府、部门等人员参加活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班专人主抓,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电商企业紧抓“双十一网购节”契机开展“川货电商节”全网促销,并做好管理、服务、安全及统计等工作。

  (二)主动作为,协同落实。活动主要设置电商论坛、展示体验、品牌甄选、对接合作、直播销售等重要活动。鼓励市(州)搭建电商特装馆,注重加强产业对接、产销推介等个性化“自选动作”。要建立“十一月”网销目标企业促销统计名录,实现全域联动、全业参与。在部分区域中心城市将开展网上行、老字号等品牌甄选、集采直采等活动,请相关单位及时提出对接意愿。

  (三)参与动员,务求实效。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并主动报告党委、政府领导,邀请领导、部门、企业、行业、创客等观展参会。

  1.请各市(州)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名单(含联络人员,附件1)和《活动工作方案》于9月30日前报送。

  2.请区域城市将区域资源对接活动举办安排于9月30日前报送(附件2)。同时,其他市(州)也可提出相关需求。

  3.请各市(州)负责汇总相关资料,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附件3、4、5、6、7、9,含文字图片等资料)。

  4.参加电商节企业(品牌)或店铺名单最终确定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前。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州(含县、区)参展参会人员名单
     2.区域资源对接活动举办安排(需求)表
     3.名特优商品网络店铺信息表
     4.参展企业申请表
     5.扶贫产品展采购商回执表
     6.签约合作表
     7.参展企业承诺书
     8.本土产品参展推荐条件
     9.45个深度贫困县签约意向表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9月12日
 

  系电话:028—83234935(传真)、028—8322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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