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的需要,发挥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单位、职业院校、农业培训院校等机构优质科研、教育、培训资源作用,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巴委发〔2022〕1号)“组织认定一批市级现代农业培训机构,组建现代农业讲师团”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认定一批“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培训我市农技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承担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涉农培训项目,特发布本公告。
一、遴选基地数量
遴选认定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4—5个。
二、遴选条件
(一)巴中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涉农培训机构等,具有较强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农技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一定的成果展示和技术示范条件。
(二)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三)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四)熟悉农业科技人员培训和农民培训工作,近三年承担过涉农培训项目的可优先考虑。
(五)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六)愿意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不得分包、转包或分散培训任务,具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的能力。
(八)近三年未被行政处罚,无其他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培训机构对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擅长培训的专业或产业、合作基地情况、后勤保障等);
(二)申报表;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申请报告和申报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3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四、遴选程序
(一)单位自愿申报
1.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并将申报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2.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候选单位。
3.市级以上申报单位,向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也可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
(二)组织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遴选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单位的资料审核和评审,根据需要到申报单位现场核实等工作。
(三)公示
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取前5名提出拟认定对象,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认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认定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有效期3年,每年由市农业农村局对培训基地条件进行复核,在培训基地有效期内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者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五)承训
已认定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本年度承训申请,提交承训申请时需提供培训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当年任务组织进行“双向选择”。认定有效期内年度培训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对培训基地进行考核排序,作为次年“双向选择”参考依据。
(六)组建培训师资库
市农业农村局从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农业科研单位、农业培训院校等机构择优选择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涉农专业技术人才,组建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师资库。承训机构应充分发挥该师资库的作用,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级以上申报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同上。县(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将本辖区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4月28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 敬 0827—5269561
附件:巴中市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doc